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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婦女自主訓練計畫徵選活動 主視覺

婦女自主訓練計畫徵選活動


一、目的

為協助因家庭照顧因素離開職場之女性重返職場,辦理「婦女自主訓練計畫徵選活動」, 透過公開徵選方式,鼓勵有意返回職場之女性朋友,提案自主訓練計畫,進行專業更新, 或培養第二專長,提升再就業之能力與機會。

二、辦理單位

(一)主辦單位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
(二)委辦單位:得人資源整合有限公司

三、參加對象及條件

因家庭照顧因素離開職場,最近2年未就業且曾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之二度就業婦女。

四、報名時間及送件方式
(一)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7年7月16日止,於活動網站下載申請書(如附件),並檢附提報徵選資料相關文件。
(二)送件方式(請擇一方式):親自送件者,於截止日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址;郵遞送件者,以郵戳為憑。
(三)指定收件地址:10694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8樓。聯絡電話:02-77468996。
五、提報徵選資料
(一)提案自主訓練計畫應檢附資料如下:
  1. 申請表(格式如附件一)與自主訓練計畫書一式4份。
  2. 自主訓練計畫書參考內容如下:
    (1)自主訓練動機。
    (2)訓練計畫摘要。
    (3)訓練計畫具體內容:包含自主訓練目的及具體訓練內容
    (4)訓練機構課程與預估成效:含自主訓練機構名稱(不限家數)、預計訓練課程內容、開課時間、課程學費及預期訓練成效。
    (5)重回職場準備工作:包含預計重新回到職場時間、及重回職場前各項準備工作(含家庭安頓計畫、尋職管道及預估每週可工作時間)。
  3. 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及學經歷證明影本,未附完整資格證明文件或文件不齊全者,恕不同意補件。
六、評選項目及方式
(一)評選項目及配分(詳如評分表):
  1. 申請資格及文件完整性(10%)
  2. 自主訓練架構完整性(30%)
  3. 自主訓練計畫可行性(30%)
  4. 重回職場方向及各項準備工作(30%)
(二)由主辦單位組成評選小組,依前項所列項目進行評分。
(三)評選自主訓練計畫20名(得從缺),擇優提供2萬元以內之獎勵。
七、活動期程
日期 內容
即日起至107年7月16日 申請提交自主訓練計畫
107年8月10日 公布獲選名單
107年10月31日前 得獎者提送自主訓練心得報告並核發獎勵金
107年11月中旬 邀請得獎代表參加成果發表會
八、獲選計畫者應配合事項
(一)獲選計畫獎勵者須於107年10月31日前提送自主訓練心得報告,檢附訓練機構開立報名訓練課程發票(收據)正本, 送委辦單位核發獎勵金,依所報名訓練課程金額核實發給,最高以2萬元為限。
(二)心得報告撰寫格式可參考自主訓練計畫格式,並依原預期訓練成效對照做詳細說明,如未能如期提交訓練心得報告,將取消獎勵資格。
(三)訓練機構發票或(收據)開立對象須為獲選獎勵金申請者本人。
(四)得獎者得受邀出席11月中旬舉辦之成果發表會,發表其自主訓練成果(大台北地區以外縣市,交通費核實補助)。
(五)獲選獎勵之自主訓練計畫如侵害他人著作權、違反學術倫理情事、曾獲其他補助,經查證屬實者,除取消獎勵資格, 亦應返還已核發獎勵金,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(六)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公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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